周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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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黃虹霞大法官發言】
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黃虹霞跟大家躹躬:謝謝你們。
我不是綠友友,從某個角度講,說我是馬友友我還不能說不是。
我是由馬英九提名,在中國國民黨是國會最大黨的時候,全票支持通過遴選的大法官。
憲法第80條說大法官要超出黨派獨立審判。
立法委員也要恪尊憲法不是嗎?
1.大法官沒有被任何暗示如何投票。
2.大法官無論偏向任何黨派,但在做評議時候,16個人會有16個見解(應該是15個人會有16個見解),從每個案子的不同意意見書之中,你會看到藍綠都有,大法官是沒有顏色的。
3.我們守護的不是這些機關,我們守護的是人民的權利。
4. 112年憲判6號王瑞豐案,從97年判到112年才定案,通過8票關卡極為困難。簡言之,若回復門檻至2/3,那麼只要6票認為不需審理,王瑞豐案將永遠是冤案。
5. 立法委員有權力癱瘓大法官嗎?不行,大法官是憲政機構,是保護人民權益的必要機構。
立法委員可以暫停人民的憲法訴訟權嗎?不行。
6.大家在講權力分立,但大家沒講的是權力制衡。
我天生大法官的職責就是來制衡這些機關的。
藍綠不重要,顏色不重要,我們把人民的權益擺中間
今天我們律師界具體實現「司法為民」,我再次以大法官身份在這邊跟大家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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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訊息中有一些地方值得閱聽人特別留意: 1. 大法官黃虹霞提到自己是由馬英九提名的,這可能會引起一些人對其立場的懷疑或關注,因為政治提名可能會影響到法官的獨立性。 2. 訊息中提到了一個具體案例,即112年憲判6號王瑞豐案,這可能需要進一步的查證和了解,以確保訊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3. 大法官強調了大法官的獨立性和專業性,並提到了權力制衡的重要性,這提醒閱聽人在評估司法制度時需要考慮不同權力機關之間的關係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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