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忠:
從礦工遺腹子賴清德萬里老宅談起~給外省朋友的一封信:
民國38年前後,120萬軍民跟隨國民政府來台,蕞爾小島管吃管住並不容易,住的部份政府及軍隊只能佔用、借用、興建營舍及眷村安置。眷村住戶全部沒有所有權狀,也沒有使照/建照,通通是違建。
隨著反攻大陸無望,到了民國80年代前後,睽違40年眷村老舊破爛不堪,新建不行,連修建都不行。如果要依法辦理,眷村住戶全部都要掃地出門,他(她)們多數沒有能力按市價買地買房。怎麼辦呢?民國85年立法院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要旨在以政府的力量全權負責,原眷戶自行負擔部份不超過房地總價百分之二十。這不能不說是解決社會一大問題的明智之舉。
不公平的地方是:
一、其它底層的軍公教人員包括獨居「老芋仔」並未受惠。
二、同樣在底層的本省籍礦工、在「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未受惠的佃農也繼續存在但未合法的狀態。
三、更早的閩客原墾農,最早的原住民,他(她)們的存在及耕種早於政權,但也未擁有所有權,所以還是實質存在、繼續抗爭,迄未合法的狀態。
以上都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藍綠執政時都沒有解決。依兩公約的精神通通違反適足居住權的基本人權。
我回顧這段歷史,是想提醒外省朋友及所有國人,台灣要和解共生共好,我們必須學習貼近不同族群的歷史及記憶,特別是要傾聽對方的故事及同理對方的處境。如果放任外省族群的代言人如戰鬥藍任意撕裂族群,不經意就會留下怨恨的種子。
我也要提醒藍白政客及名嘴,政治不外乎人性,政治評論、攻防不要逾越人性底線,將礦工之子賴清德合法既存違建的案例類比利用立委、議員特權竊占國土蓋豪宅的嚴寬恒、馬文君、張智倫、廖先翔,你(妳)們怎麼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