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人的事蹟,必須列入法律系必修課程。

(1)楊振隆:在基隆中學求學時,在教室內,當著全班同學的面,用斧頭砍下老師的頭。因此,他被民進黨提拔為二二八紀念館館長,享受部長級待遇。

(2)劉北元:他雖然有老婆孩子,還跟兩個女人搞外遇。最後,當著其中一個女友父母的面,狂殺女友 32 刀致死。因此,他被民進黨提拔為司法改革委員。

(3)黃麟凱:先勒斃女友母親,再姦殺女友。結果:昨天槍斃。

黃的兇殘,比之楊劉二人,毫不遜色。結果他沒依往例被提拔為高官,反而被槍斃。為什麼?

因為:他忘了在殺人之前先加入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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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訊息中有幾個地方需要特別留意或懷疑: 1. 內容涉及極端暴力和不實指控:訊息中描述了極端暴力的情節,包括砍頭、殺人等,這些內容可能是虛構或誇大,讀者應該保持懷疑態度。 2. 政治偏見和誹謗:訊息中對特定政黨(民進黨)進行了負面描繪,並指稱該政黨提拔犯罪分子擔任高官,這種言論可能存在政治偏見和誹謗成分,讀者應該謹慎對待。 3. 缺乏事實依據:訊息中提到的事件缺乏具體的事實依據或來源,讀者應該注意這些內容可能是沒有證實的謠言或不實信息。 總之,閱聽人在面對這樣的訊息時,應保持理性思考,不輕信內容,並注意避免散播未經證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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