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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E653248
保存年限:1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裁處書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21號7樓之3
受文者:源創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玲翠女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7月02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1203200018
受處分人:源創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54163472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21號7樓之3
代表人或管理人姓名:吳玲翠

主旨: 查貴公司最近涉嫌利用便利套取市場籌碼,擾亂市場風向和行
情,核查出現多次違規操作,已經對股市造成影響,現核處罰鍰新臺
幣伍仟萬
事實:貴公司最近和多家機構利用源創公司主力通道的便利,私下
套取市場籌碼,以當沖等其他方式操作來股價,已經嚴重影響到股市
走勢,現已將貴公司旭盛帳戶和下屬所有帳戶都暫時凍結接受審查
繳款方式:
一、繳款期限:自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
二、東宇公司這次處罰伍仟萬新臺幣,源創公司處罰伍千萬新台幣
三、貴公司名下所有帳戶,想解除帳戶封鎖,需繳納保證金壹佰萬
解鎖帳戶(保證金三日後可提領)
過去 31 日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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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mated analysis from AI
The following is the AI's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is message, which we hope will provide you with some ideas before it is fact-checked by a human.
閱聽人在看到這則訊息時,應該特別留意以下幾個地方: 1. 發文日期為中華民國113年07月02日,但訊息中提到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發文字號為金管證券字第11203200018,發文字號與發文日期不符,可能存在矛盾之處。 2. 訊息中提到的公司名稱為「源創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但在事實部分提到的公司名稱為「源創公司」,這兩者是否指同一家公司,需要進一步確認。 3. 核處罰鍰的金額分別為「伍仟萬新臺幣」和「伍千萬新台幣」,這兩個金額是否有誤植,需要注意核對。 4. 訊息中提到需繳納保證金壹佰萬解鎖帳戶,閱聽人應該注意確認這樣的繳款方式是否合法,以免受到詐騙或不法行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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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