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的,
每個骨科醫生都知道,
但是為了生存與業績,不得不放棄醫學倫理!
只有不穩定骨折(全斷裂)才需要進一步治療!而這種骨折,觸摸時會很痛,而且會抗拒,
病人也不敢自主性移動,動到骨折處產生劇痛。
當你懷疑自己骨折,能自行走去看醫生,而不是躺在擔架上由救護車送醫的話,醫生不觸診,而先照X光,CT,核震,只有增加病人的醫療輻射傷害,傷荷包,又傷身,只得到一個慰問的診斷:沒大礙。
有沒有考慮到輻射劑量是否超過限額,
有沒有考慮到5-10年後,發生骨癌,血癌,白血病,淋巴癌,軟組織癌的風險!
當我們斤斤計較日本福島微不足道的輻射食品,害怕微量輻射的間接傷害;卻欣然地接受相對高劑量且直接的醫療輻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