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搭Uber,你以為你只是(乘客)嗎?

搭Uber的人「不只是乘客的角色」,而是「租車的當事人」,當搭Uber遇有車禍事故,制人受傷或死亡時,「搭車的租車當事人」將負肇事的大部份責任,而「駕駛」是你僱用的「代僱駕駛」,乘客才是「僱主」,乘客必須負起「僱主責任」,可能連駕駛受傷、死亡的事後責任,駕駛Uber的家屬,都可以向乘客求償,而與「Uber合作的租賃業者」,它只是把車租給你的租賃公司,肇事後,責任歸屬是屬於「租車當事人」,跟租賃公司無關!

這樣,你還敢搭Uber嗎???
過去 31 日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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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ie Fang さんのリプライを引用しています
律師表示,乘客搭乘Uber如果發生事故,是不用負連帶責任的,因為目前Uber營運的模式是,Uber司機須先有合作車行並辦理相關保險,還要將車輛過戶給車行成為營業用汽車,才能成為Uber司機,所以Uber司機的雇主其實是車行才對。

如果是乘客要求司機開快車禍闖紅燈才發生事故,那會有乘客與司機共同侵權行為的問題,但如果只是一般事故,須負連帶責任的是車行及司機,至於Uber本身要不要負責,就看契約怎麼約定了,但可以確定的是,乘客是不用負責的。

References

謠言破解網站蘭姆酒吐司
http://bit.ly/2LYKSPy

超多人來問! 搭Uber發生事故乘客須負連帶責任 ?真的假的?

謠言這樣說:想必許多人出門時都時常選擇搭Uber嗎?會選擇Uber的理由不外乎,車子乾淨、方便、時尚,但Uber的合法與否也曾引起紛爭好一陣子,最近有則謠言就十分火紅,「請轉傳,愛搭Uber的人請注意!Uber目前在台灣是以租車僱駕的型式營運。也就是說,叫車的人屬於雇主;像影片中的事故,乘客必須以雇主身份負連帶責任賠償。營業車的保險費很貴,幾乎每一台都是保最低的(不夠賠)。愛搭Uber的人請注意!

http://bit.ly/2LYKS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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