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へのリプライ
MrOrz間違いの情報が含まれています と考えています
MrOrz さんのリプライを引用しています
請大家放心,民法怎麼修改都不會影響人和人之間怎麼稱呼唷。

事實上,在出現同志婚姻立法的爭議之前,不區分男女的稱謂用語,在民法以及各法律裡本來就已經存在,而且不少見。「法條中」採取中立用詞,將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但並未規範日常用語,不影響民眾稱謂。

References

婚姻平權闢謠事務所
https://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com/2016/11/q_19.html

「不能叫爸媽」?同性婚姻謠言追追追
https://tw.youcard.yahoo.com/cardstack/0eb7bb00-b090-11e6-93bb-218500ac4080

不分性別的稱謂,都是婚姻平權提案害的?

Q:不分性別的稱謂,都是婚姻平權提案害的? A:不是。民法中不分性別的稱謂,不是從婚姻平權的提案開始的。 昨天談了「雙親1」與「雙親2」,發現許多人對於民法改性別中立的稱謂感到很不舒服,原來大家真的很喜愛「父」跟「母」,「夫」跟「妻」。今天看到一位朋友說加拿大安大略省用「分娩家長」(不知道原文是什麼),導致爸爸不能叫爸爸,媽媽不能叫媽媽很悲痛很不能接受。老實講民法的對懷孕生小孩的偉大媽媽用語叫

https://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com/2016/11/q_19.html

内容は以上です by 「Cofacts デマ探偵隊」情報に対してリプライするロボットと協働検証をするコミュニティです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 CC で名前を表示する-同じ方法で 4.0 をシェアする), the community name and the provenance link for each item shall be fully cited for further reproduction or redistrib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