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Transcript

契約內容保障如下:
機台能量專案委託契約書
受委託單位:程子華(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查、委任操作之虛擬貨幣交易帳戶及委任金額
乙方全權委任甲方進行代客操作業務,其專供能量交易之相關收付及結算用之虛擬貨幣交易賬戶,以及雙方同意之原委任金
額。前項存入平台帳戶原始委任金額應作為虛擬貨幣交易履約之用,本約代掃期間內乙方有權定委任金額追加,平台帳戶因此
變動之餘額,亦應隨時作為虛擬貨幣代操履約之用,並同關委任金額。
貳、交易,操作決策權及執行權之授與及限制
乙方就第一條之委任資金,除本約及能量項目代揚契約或法令另有限制者外,於委任資金可動用餘額範圍內,授與甲方交易決
策權及執行權。
参、保障本金條例
若因甲方之故意及過失所致未達約定收益金額,甲方對全權委任操作虧損應全權賠償之責任,若因乙方自使用及操作平台造成
虧損或任何共他意外發生,甲方則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應全權負責並赔付與甲方約定服務代客操作費用。
肆、操作報酬費用計算,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
本約操作報酬以原訂雙方約定,操作金額總收益不額外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全權決定之協議。
伍、契約生效日期及存續時間及契約之變更
本約於乙方簽訂時生效,本約之存續時間自乙方簽訂生效起至雙方履行合約終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約所載之內容,得經
雙方書面同意更改之。
陸、連約處理條款
任一條當事人違反本約規定,經他方當事人通知期限補正而未於期限內補正者,應賠償他方當事人因此所受之損審,投資操作
期間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有關投資訊息、執行情形及收益成果洩漏本契約關係人以外之人員,否則視同違約。
柒、本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應本約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申訴,涉訟時得於甲方本約所載應接送達地址所關管轄臺灣台
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為避免爭議,特例此協議,本協議皆由第三方律師蕭乃瑩所證
立書人
委託單位(乙方):
身分證字號:
受委託單位(甲方):程子華
公司單位:華利安諾基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電話:+(852)-3551-2300
地址: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二期,金融街8號 百
中華民國


Π
過去 31 日間
12 回のレビューがあります
この情報に 0 件のリプライがあります
No response has been written yet. It is recommended to maintain a healthy skepticism towards it.
Automated analysis from ChatGPT
The following is the AI's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is message, which we hope will provide you with some ideas before it is fact-checked by a human.
閱聽人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幾個地方: 1. 委託內容:訊息中提到了虛擬貨幣交易的委託操作,閱聽人需要注意這是否合法且風險評估是否清楚。 2. 責任與賠償:訊息中提到若因甲方故意或過失造成虧損,甲方需全權賠償,閱聽人需要確認賠償機制是否合理。 3. 契約生效及變更:閱聽人需要確認契約生效日期及存續時間,以及契約變更的程序是否清楚。 4. 連約處理條款:訊息中提到當事人違反契約規定需補正,閱聽人需要注意自身權益保障。 5. 法律準據:訊息中指明本約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閱聽人需要確認法律適用是否合適。 總之,閱聽人在閱讀此訊息時應特別留意契約內容的合法性、風險評估、責任與賠償機制、契約變更程序、自身權益保障以及法律準據等重要事項。
Cofacts の LINE 公式アカウントを追加する
Cofacts の LINE 公式アカウントを追加する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